公告日期:2026-04-23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为 21.0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4.82 亿元。2024 年度,致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项目 297 家,收费总额 3.8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8 家。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244 人,注册
会计师1,3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400人。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行政监管措
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81 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 6 批次、行政
监管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纪律处分 6 次。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志,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份。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春旭,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李继明,199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
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2026 年 1 月 19 日,因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报审计相关问题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的行政监管措施,被出具“警示函”。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4.项目质量检查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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