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5 年述职报告
栾大龙
在任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本人始终坚持依法合规履职,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并贯彻《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具体规定。本人始终以独立、公正为原则,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持续跟踪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通过积极参与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本人运用专业知识和独立判断发表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与支持。通过上述履职行为,本人致力于保障公司运作符合规范,提升董事会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健康发展和股东合法权益,全面完成了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各项职责。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的详细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栾大龙,中国国籍,男,62 岁,西北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
博士。栾大龙先生曾就任军事科学院研究员,2020 年 6 月 9 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16 日任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航天
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注重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2025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了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作用,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事项,较好地维护了公司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会、10 次董事会,出席情况及
表决如下表:
(1)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是否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
董事姓名 独立 加董事会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股
董事 次 数 加次数 加会议 东会
的次
数
栾大龙 是 10 7 3 0 0 否 4
(2)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姓名 是否独立董事 提出异议的事项 提出异议的具体内 备注
容
栾大龙 是 无 无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均积极开展工作,认真
履行职责,促进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2025 年,公司召
开 7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会议,忠实履行了各自职责,运作规范,发
挥了应有作用。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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