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上海网友
发表于 2008-06-06 00:16:44 股吧网页版
机构出货完成明日北城乡开始大跌

公告日期:2019-04-16


证券代码:839592 证券简称:中航科电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北京中航科电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中航科电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科电、公司”)于2018年5月完成了挂牌以来的首次股票发行。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公司对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8年2月9日,中航科电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2018年2月12日,公司披露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股票发行方案(2018年第一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根据中航科电2018年度的《股票发行方案》,发行目的为:为公司发展补充流动资金,支持公司进一步扩大主营业务的规模,
巩固并提高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综合竞争力等。

3、2018年3月5日,中航科电披露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股票发行认购公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约定的缴款时间为2018年3月8日(包括当日)至2018年3月16日(包括当日),本次发行对象为自然人马忠彪,发行数量为6,25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00元。

4、2018年4月3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定向发行事项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18)第010020号),审验截至2018年3月15日止,公司已收到马忠彪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37,500,000.00元。

5、2018年4月12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核发了《关于北京中航科电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1383号),对本次股票发行事项予以确认。

6、2018年5月15日,中航科电披露了《股票发行新增股份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提示性公告》,本次发行股票的总股数为6,25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0股,无限售条件的股份为6,250,0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已于2018年5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2016年8月8日发布了《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则》),要求通过定向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挂牌企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设立募集资金专项监管账户并与账户开户银行、主办券商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2018年2月9日,中航科电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决定向合格投资者定向发行6,250,000股份,每股6.00元,总募集资金37,500,000.00元。中航科电在宁波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营业部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户名称:北京中航科电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77070122000050117

开户行:宁波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营业部

2018年3月2日,中航科电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2018年3月25日,中航科电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
行北京亚运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的情形,也不存在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之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中航科电2018年2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披露的《股票发行方案(2018年第一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本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018年产生的剩余利息2,192.75元。
2018年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如下: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