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600863 证券简称:华能蒙电 公告编号:临 2026-016
债券代码:240364 债券简称:23 蒙电 Y2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拟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主体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全体董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责险方案
1.投保人: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主体等(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累计赔偿限额:1 亿元(具体分项责任限额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认的为准);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5 万元/年(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
5.保险期限:从保单生效日起 12 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相关授权事宜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方案权限内办理董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
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责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的事宜。
因公司全体董事为被保险对象,属于责任保险受益人,均需回避表决,该项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购买董责险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要求,能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主体在日常生产经营中的履职提供切实保障,从而提高管理层团队积极性,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购买董责险预计支付的费用在市场合理范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
该议案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因该事项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作为责任保险受益人,公司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需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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