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9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 2025-042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设置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设置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和《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的最新规定,公司将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相关职权,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制
度,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现将相关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四条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为: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为: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
为:BAIDA GROUP CO., LTD. ;缩写:BAIDA GROUP; 为:BAIDA GROUP CO., LTD. ;缩写:BAIDA GROUP;
集团名称:百大集团。
第八条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
董事会选举产生。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
新增 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
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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