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罗春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作为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本人罗春华,1972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博士学位、教授职称。现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时担任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920685)、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986)的独立董事。
2、本人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被选举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同
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和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
3、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全年出席董事会方式、次数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
独立董事 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方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会
加董事会 席次数 式参加次 出席 次数 次未亲自参 的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加会议
罗春华 7 7 5 0 0 否 3
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 战略决策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 实际 缺席 应出 实际 缺席 应出 实际 缺席
席次 出席 次数 席次 出席 次数 席次 出席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罗春华 6 6 0 2 2 0 1 1 0
2025年度,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共召开6次会议,对年报审计计
划、审计结果等进行沟通,并对定期报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全票通过。作为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共参加2次会议,就公司战略发展、签署重大合同等进行交流并提出建议。参加全体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与银泰各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重新审议百大银泰卡卡互通之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共计2项议案,并发表了专门意见。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各项议案认真审核并独立行使表决权。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积极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提出可行的建议,对于公司董事会决策起到促进作用。公司给予了积极配合,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计划,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内容等保持有效沟通,切实监督公司内控体系的有效运行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保证了公司定期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
5、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形式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在发表独立意见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6、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业绩说明会及实地考察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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