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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4 21:55:34 股吧网页版
星湖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600866 证券简称:星湖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6-013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拟将其在 2022 年公司重组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品生物”)股份事项中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
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除履行承诺期限变更外,原承诺其他内容保
持不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具体内容

2022 年,公司完成对伊品生物的重组后,公司持有伊品生物99.22%的股份,伊品生物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由此,公司产品范围扩张至味精、鸡精、鲜味宝等领域,与广新集团控股子公司广东省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食品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东珠江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桥”)出现业务重叠,构成同业竞争。

鉴于此,广新集团曾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出具了《关于避免、消
除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在重组完成后的三年内解决该同业竞争,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一、本次交易前,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星湖科技主营业务不存在相竞争的业务。

二、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星湖科技《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星湖科技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承诺人将在三年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管理、资产重组、关停并转、业务合并等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解决本承诺人控股子公司省食品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珠江桥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星湖科技及其子公司之间存在相同业务的情形。

四、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非上市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星湖科技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非上市企业会将该等商业机会让星湖科技或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优先选择。

五、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非上市企业与星湖科技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产生利益冲突,则优先考虑星湖科技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利益。

六、对于本承诺人控制的各上市公司,将由各上市公司根据自身经营条件和产品特点形成的核心竞争优势经营各自业务,本承诺人将
按照行业的经济规律和市场竞争规则,公平地对待各上市公司,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的地位,做出违背经济规律和市场竞争规则的安排或决定,也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地位获得的信息来不恰当地直接干预相关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七、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二、承诺履行情况及申请延长履行期限的说明

(一)承诺履行情况

广新集团自作出上述承诺以来,一直以助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积极研究落实承诺的各种实现路径,推动下属企业逐步解决业务重叠问题。截至目前,广新集团已采取的主要行动包括:

1、就珠江桥未来战略发展规划事宜进行深入商讨,推动珠江桥业务的重新梳理及规划,为解决业务重叠奠定基础。

2、多次与上市公司召开专题会议,持续推动解决方案的设计与论证,对是否注入上市公司,注入后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进行了持续、充分的论证。

目前,为解决该同业竞争事项,珠江桥拟将其以谷氨酸钠为主要原料的味精等固态调味品业务(以下简称“同业竞争相关业务”)进行转让,本次转让完成后,珠江桥将不再从事同业竞争相关业务,届时珠江桥与上市公司将不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

(二)未能按期完成承诺的原因,以及未将珠江桥同业竞争相关业务注入上市公司或进行委托管理的原因

1、珠江桥整体转让的客观困难

珠江桥于 2021 年 12 月完成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战略投资
者。混改后,广新集团通过控股子公司间接持有珠江桥 36.77%的股份,其他股东持有相应股份并享有表决权。2025 年 6 月,珠江桥进行股权结构调整,部分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给省食品公司。省食品公司按整体估值不低于珠江桥净资产的价格受让相关股份(珠江桥2024 年末净资产约 6 亿元)。目前广新集团通过控股子公司间接持有珠江桥 83.54%的股份。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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