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刘衡)
本人刘衡,作为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在工商管理、战略管理领域的专业优势,深度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积极推动公司规范治理,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任职情况以及专业背景
本人是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2022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
事。本人多年从事工商管理、战略管理的教学和研究,在管理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拥有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的专业资质及能力。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可详见公司披露的 2025 年年度报告。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过自查,本人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以下说明:
1.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且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存在与其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3.本人没有为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及保荐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本人具有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和 4 次股东会,本人均按
时出席会议。会议召开前,本人主动与公司管理层、相关部门负责人保持密切沟通,逐一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支撑资料,全面了解议案背景、核心内容及潜在影响,确保对每一项议案都做到心中有数;会议期间,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与行业经验,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分析、理性判断,依法行使表决权。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所有议案均获得表决通过。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
以通 委 投 票 情
独立董 应出 亲自 讯方 托 是否连续 况
事姓名 席次 出席 式出 出 缺席 两次未亲 出席次
数 次数 席次 席 次数 自出席会 反 弃 数
数 次 议 对 权
数
刘衡 8 8 6 0 0 否 0 0 4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与 ESG、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 4 个
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以独立董事委员占多数,确保决策的独立性与专业性。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时兼任上述其余 3 个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全面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2025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及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会共计 12 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2025 年度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于提交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与公司高管、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等各方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 提名委员 薪酬与考 战略发展与 独立董事
独立 会 会 核委员会 ESG 委员会 专门会议
董事 应出 亲自 应出 亲自 应出 亲自 应出 亲自 应出 亲自
姓名 席次 出席 席次 出席 席次 出席 席 出席 席次 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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