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2025 年度秉持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原则,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履职建言,切实对公司财务审计、内控管理等关键工作履行监督、指导与审议职责,有效推动公司规范治理。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卢馨、刘艳清、刘衡、陈武、李永生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卢馨女士担任,各委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及人员结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删除监事会专章及监事会、监事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5 年 2 月 17 日,审计委员会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情况、2024 年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的情况、2024 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编制情况和说明、2024 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的执行情况;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听取年审会计师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计划,及对拟安排参加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2024 年度审计重点等方面的说明。
2025 年 3 月 4 日,审计委员会听取年度审计机构对年审进展情
况的汇报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以及初步审计意见等情况。
2025 年 4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及累积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关于开展玉米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的议案》《关于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听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星湖科技 2025 年一季度内审工作情况报告》。
2025 年 8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
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听取《星湖科技 2025 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2025 年 9 月 15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玉米期货套
期保值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2025 年 10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第三季
度报告的议案》;听取《2025 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情况报告》。
2025 年 11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汇报审计团
队配置及独立性情况、2025 年年度审计预审工作情况及重点审计事项、2025 年年审计划。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重点关注的事项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聚焦公司财务监督、内控管理、审计机构履职等核心工作,重点开展以下监督与指导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持续监督与全面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该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独立性和审计业务资质,审计人员勤勉尽责推进各项审计工作,在审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
基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四年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为进一步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需要,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
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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