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毕焱)
作为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发挥专业特长,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毕焱,女,汉族,出生于 1966 年 12 月,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
师,大学本科学历。1989 年毕业于吉林财贸学院(现吉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现任吉林新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主任会计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1 次年度股东会,4 次临时股东会,7 次董事会。
本人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参加了各次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况。在会议召开前,本人获取并详细审阅了公司提前准备的会议资料,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2025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没有对公司股东会的各项决议提出异议,也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或公开向
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细则用以规范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根据个人专业特长,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同时为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1. 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共召开 7 次工作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
席和缺席情况。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 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召开 1 次工作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
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要求,关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共召开 3 次工作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
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研发生产系统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科学决策。本人认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协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就关键审计事项、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内容深入交流,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监督和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和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机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人员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审计沟通会议,协商确定了年度财务报表审
计工作计划、时间安排、审计方法等事项,并在审计期间进行了多次的沟通和交
流;于 2026 年 4 月 3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计机构对审计结
果进行了专项汇报,并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要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程序。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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