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报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在 2025 年度认真履行职责,在审阅公司财务报告,指导内部审计与协调外部审计机构等事项上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因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及董事会换届发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离任情况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的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娥平女士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离任独立
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职务,独立董事倪洁云女士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离
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职务,因董事会换届非独立董事温增勇先生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离任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职务。
2、补选与换届及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变化
为保障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的有序规范开展,公司及时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及董事会换届工作,同步完成审计委员会人员调整,具体如下:
(1)补选情况:① 第一次补选:2025 年 4 月 30 日,因独立董事刘娥平女
士任期届满离任,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张春艳女士当选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接任刘娥平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此次补选后,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调整为独立董事张春艳女士(主任委员,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倪洁云女士、
非独立董事温增勇先生。② 第二次补选:2025 年 8 月 27 日,因独立董事倪洁
云女士任期届满离任,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刘大洪先生当选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接任倪洁云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此次补选后,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调整为独立董事张春艳女士(主任委员,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刘大洪先生、非独立董事温增勇先生。
(2)董事会换届:2025 年 12 月,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董
事会提名张春艳女士(会计专业人士)、刘大洪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提名管恩华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025 年 12月 31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张春艳女士、刘大洪先生当选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管恩华先生当选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完成后,经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结合换届后董事会成员构成,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春艳女士(主任委员,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刘大洪先生、非独立董事管恩华先生组成。
3、变化说明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人员调整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后及董事会正常换届的规范调整,体现了公司治理的规范性与连续性;调整后相关人员正常履职,保障了审计委员会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上述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其资格和构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9 次会议,历次会议
均由全体委员出席,并一致同意通过了相关议案。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1、2025 年 2 月 10 日,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
工作的安排》、通过了公司编制的《2024 年年度财务报表》初稿并同意提交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计 2 项议案。
2、2025 年 2 月 2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翟志慧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
的议案》,并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3、2025 年 4 月 24 日,结合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审议通
过了公司《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初稿)》。
4、2025 年 4 月 2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2025 年会计师选聘工作的决
定》。
5、2025 年 4 月 28 日,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报告》;公司《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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