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春艳)
本人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起任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梅雁吉祥”)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公司主要股东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5 年 4
月 30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张春艳,正高级会计师,曾就职于武汉市第一市政工程公司;曾担任广东省价格和产业品牌发展协会监事、广东皇派定制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07 年 9 月至今就职于暨南大学;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矩阵纵横设计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9 月至今担任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23 年 7 月至今, 担任广东省总会计师协会理事;2025 年 4 月至今担任
公司第十一届、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外的任何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梅雁吉祥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履职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确保在参与董事会决策、专门委员会审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时,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内,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信息披露及时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在会议召开
前,本人均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充分了解议案背景及具体情况;尤其是重大事
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客观、独立、审慎
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对 2025 年任职期
内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
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议类型
事姓名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数 亲自参加会议
董事会 9 9 0 0 否
张春艳
股东会 4 4 0 0 否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十一届、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2025 年度任
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
细则》要求,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审计工作
进行监督检查。其中第十一届任职期内,审计委员会组织召开了 3 次会议,审
议事项包括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国测规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就应收账款债权进行重组的
议案》合计 3 项议案;第十二届任职期内,审计委员会组织召开了 1 次会议,
审议《关于聘任刘冬梅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决议》1 项议案。在会议召开
过程中,本人认真审阅各项议案材料,重点关注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针对广州国测应收账款债权重组事项,本人详细询问了重组背景、还
款安排及担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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