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玉罡)
本人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起任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梅雁吉祥”)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积极承担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就本人 2025 年 4 月 30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陈玉罡,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财务与投资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财务与投资教研室主任、金融专业硕士学位学术主任;2025 年 6 月 30日至今在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25 年 4 月至今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认
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地发
挥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
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报告期内,不存在无
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
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议类型
事姓名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数 亲自参加会议
董事会 9 9 0 0 否
陈玉罡
股东会 4 4 0 0 否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十一届、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
度任职期间出席了 3 次会议,其中第十一届任职期内共召开 2 次会议审议了公
司《关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宇洵先生 2025 年薪酬方案》《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共 2 项议案;第十二届任职期内召开 1 次会议审议了《梅雁
吉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施细则(2026)》1 项议案。在审议上述议案
过程中,本人重点关注了薪酬方案的合理性、激励约束机制的有效性以及与公
司经营业绩的匹配程度。针对《关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宇洵先生 2025 年薪酬
方案》,本人详细审阅了其薪酬结构、考核指标及发放标准,认为该方案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有效调动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对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及《梅雁吉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施细则(2026)》,
本人从制度设计的科学性、薪酬水平的竞争性、绩效考核的公平性等维度进行
了深入分析,并就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等方面提出了
具体建议,相关建议得到了董事会及管理层的重视与采纳。本人对上述议案均
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或反对意见。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十一届、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2025 年度任
职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共参加了 4 次会议,其中在 2025 年第十一届任职期内共组织召开 3 次会议审议了公司《提名张宇洵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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