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30
公告编号:2018-017
证券代码:839420 证券简称:南晶玻璃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南晶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超出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超出预计金额的日常性关联性交易。
浙江南晶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晶玻璃”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现根据公司目前情况,以下关联交易已超出原预计的金额,现予以追认:
公司原预计将向实际控制人叶淑华借入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2018年上半年度公司累计发生金额为27,790,271.54元,超出预计金额为17,790,271.54元,需要补充审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补充确认超出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表决情况: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董事会无法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
公告编号:2018-017
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 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叶淑华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泰和苑5-1902室
(二) 关联关系
庄大波、叶淑华夫妇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庄大波任公司董事长,叶淑华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三、 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不收取任何利息或其他对价,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缓解公司短期借款到期还贷、企业经营现金流周转压力,公司2018年度接受关联方对公司的资金资助,公司原预计将向实际控制人叶淑华借入资金不超过500万元,2018年上半年度公司累计发生金额为27,790,271.54元,超出预计金额为17,790,271.54元。
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8-017
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有利于满足公司获取流动资金的需
求。
该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影响。
六、 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南晶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浙江南晶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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