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在报告期内勤勉尽责,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第十一届董事会有三名独立董事,不低于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一)独立董事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张世超,男,汉族,1963年9月出生,民建会员,清华大学工学博士,中科院过程工程研究所博士后。曾任国家973计划储能锂电池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863计划新材料技术领域特种功能材料主题专家组专家,先进能源技术领域节能与储能主题专家组专家、国家能源局十三五储能产业规划论证专家组专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端功能材料与智能材料”总体专家组副组长,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联络委副主任,国家开发银行专家委员会专家,国家电池材料标准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中车集团新能源专家委员会专家等。2025年度履职时间段: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
董事 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会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的次数
张世超 11 11 11 0 0 5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绩效、社会责任等委员会。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以规范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绩效委员会委员,本着客观公正、严谨务实的原则,报告期内积极参与并亲自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7次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审议了《关于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的议案》《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绩效方案的议案》《关于<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等议案,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仔细阅读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公共传媒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选聘年度审计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董事会换届等事项的决策上发表了专业意见与建议,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2025年,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关注公司舆情信息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履职时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全部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股东会,同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通过现场调研、与公司管理层面对面交流等多种方式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获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有利于在董事会等重要会议表决时,决策更加审慎、客观。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履职期内,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向本人介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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