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870:关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4-13
关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认真审阅有关资料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对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控股股东赣州鑫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追加所提供财务资助的额度,可进一步缓解流动资金紧张问题,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且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无须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议案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丁建臣
李文华
杨翼飞
2021 年 4 月 1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