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8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 年 6 月 17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 2024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 3 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 3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及实际情况,公司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并拟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主要修订内容包括:1、调整公司的注册资本;2、将“股东大会”统一修改为“股东会”;3、调整股东会的权限范围;4、新设职工董事;5、删除现有《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会的相关构成及履职等规定;6、新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责任;7、新增内部审计具体职责的相关规定;8、将原由监事会行使的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向股东会提出临时提案、对公司财务及董高履职进行监督等职责交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9、将股东临时提案权的持股比例由 3%变为 1%。有关修订详情请见附件。
本次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修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附件一:《中炬高新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附件二:《中炬高新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7 日
附件一、《中炬高新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中炬高新公司章程(2024 年 6 月修订) 中炬高新公司章程(2025 年 6 月修订) 修订
类型
第一条 为维护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东、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定本章程。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国广东省中山市中山火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国广东省中山市中山火
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 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
邮政编码:528437 邮政编码:528437 修改
公司注册地址将永久保留在中山市火炬高技术 公司注册地址将永久保留在中山市火炬高技术
产业开发区,如需变更,需经董事会全体董事 产业开发区,如需变更,需经董事会全体董事
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83,222,37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78,991,206 修改
元。 元。
第八条 董事长是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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