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地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刚,男,1965 年 2 月出生,汉族,硕士学历。1993 年-1994 年
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1994 年-2000 年任北京李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0 年-2011 年任北京市中盛律师事务所主任,2012 年至今任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1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董事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本人均按时出席。为充分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审阅历次议案材料,对相关议案的背景资料及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董事会秘书保持畅通沟通,充分了解议案涉及的各方情况,并运用专业法律知识,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谨慎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决策合法有效,本人对全部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判断,并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2、股东会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股东会5次,本人以现场方式出席3次,就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向全体股东报告,并听取参会股东的意见与建议。会议过程中我积极与广大参会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进行交流,了解股东重点关注的各类事项,以便进一步提升与优化作为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与方式,取得了与会股东的高度认可。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进行了第十一届董事会换届,本人于第十届董事会担任董事会治理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于第十一届董事会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召 本人应参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类别 开次数 加次数 (次) (次) (次)
审计委员会 8 8 8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5 5 5 0 0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1 1 1 0 0
提名委员会 7 7 7 0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2 2 0 0
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开展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义务,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
料,与高管、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员、会计师事务所等各方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本人任职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
4、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参与现场工作17天,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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