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晚间,梅花生物(600873)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广东高院”)受理的由日本味之素株式会社(下称“味之素”)提起的《民事起诉状》等文件。
味之素称,其拥有专利号为200580045189.5、名称为“产生L-谷氨酸的微生物和产生L-谷氨酸的方法”的发明专利以及专利号为201480005332.7、名称为“L-氨基酸的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
味之素认为,梅花生物及其全资子公司通辽梅花、新疆梅花、吉林梅花在味精的生产、销售过程中侵犯了其200580045189.5号、201480005332.7号的专利权,故向广东高院提起诉讼。

味之素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其上述专利权的制造、销售、使用、许诺销售侵权行为,并销毁专用于生产被控侵权产品的设备,以及销毁所有库存侵权产品;判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因侵犯200580045189.5号专利权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3亿元、赔偿原告因侵犯201480005332.7号专利权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3亿元;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梅花生物表示,公司与日本味之素为长期合作伙伴,在知识产权领域包括味精的生产技术领域有着多项合作共识,且其他多项合作至今仍然存续。公司一贯尊重知识产权,重视自主研发与技术创新。2025年7月,公司完成对味之素之外日本最大的氨基酸相关企业协和发酵株式会社(Kyowa Hakko BioCo.,Ltd.,协和发酵)氨基酸和HMO业务的跨境并购交割。此次并购使公司获得协和发酵历史悠久的菌种平台,公司将在吸收相关平台优势基础上,持续增加相关专利布局,稳步构建合成生物学领域的核心竞争优势。公司将持续加码在生物制造、生命科学等核心领域的研发投入,2024年研发投入达7.33亿元,长期位居行业前列。
梅花生物强调,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将积极应诉,采取必要法律措施坚决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鉴于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梅花生物是目前国内氨基酸综合品类较多和产能较大的生产企业之一,产品覆盖动物营养氨基酸、鲜味剂、医药氨基酸、大原料副产品等。
近年来,梅花生物业绩承压,2023年、2024年营收及归母净利润连续两年同比下滑。2025年前三季度,梅花生物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51.61%至30.25亿元。不过,公司营收却同比下滑2.49%至182.15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近日,梅花生物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孟庆山犯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梅花生物强调,孟庆山自2017年1月退休后已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仅作为股东在股东大会层面行使股东权利,上述事项仅涉及孟庆山先生个人,与公司无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股权结构、公司的法人治理及生产经营构成影响。
二级市场上,截至21日收盘,梅花生物跌2.35%,报10.37元/股,总市值290.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