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始终秉持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财务报告审核、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监督及评估等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与风险防控提供了有力支持。
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独立董事卢闯先生、独立董事刘兴华先生、董事长王爱军女士,其中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卢闯先生(会计专业人士)担
任。202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5 年第三
次职工代表大会,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产生第十一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卢闯先生、独立董事周臻先生、董事长王爱军女士,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卢闯先生担任。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均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其构成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
此外,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完善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凭借专业知识和经验,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有效推动公司治理完善及内外部审计工作提升。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组织召开了 6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并对各项议案无异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2025 年 1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会议,会上与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进行了审前沟通,会议听取了政旦志远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整体审计事项的汇报,围绕整体审计安排、重点关注事项及具体审计计划等展开讨论,重点关注重大错报风险、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时间安排等方面。与会委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审计方案提出优化建议,要求审计机构在实施过程中及时沟通反馈,确保审计工作顺利推进。会议同意按照审计计划开展 2024 年年度审计工作。
2025 年 3 月 1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会议,会上与审计机构
进行了审后沟通,听取了政旦志远关于 2024 年年度整体审计情况的汇报,审议
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4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及政旦志远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初稿)、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对审计部出具的公司半年度检查情况报告、受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了审阅,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此外,会议听取了公司审计部关于 2024 年工作总结以及 2025 年工作计划的汇报,并对审计部 2025 年工作计划提出了指导性建议。
2025 年 4 月 21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会议,会上听取了审计
部 2025 年第一季度主要审计工作总结及第二季度主要工作计划,并审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8 月 1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会议,会上听取了审计
部 2025 年第二季度主要审计工作总结及第三季度主要工作计划,并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关于选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重点关注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流程的合规性,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10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会议,会上听取了审计
部 2025 年第三季度主要审计工作总结及第四季度主要工作计划,并审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12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六次会议,会上审议了关于
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王丽红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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