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8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经 2025 年 5 月 27 日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5
第三章 股份和注册资本......6
第四章 股份转让......8
第五章 增资、减资和购回股份......10
第六章 股票和股东名册......13
第七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17
第八章 党委...... 23
第九章 股东会......26
第十章 董事会......41
第十一章 独立董事......55
第十二章 公司董事会秘书......62
第十三章 公司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64
第十四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 67
第十五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69
第十六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78
第十七章 劳动管理和职工工会组织...... 79
第十八章 公司的合并与分立......80
第十九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81
第二十章 公司章程的修订程序......84
第二十一章 通讯方式......85
第二十二章 附 则......8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证监会公告〔2023〕43 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25〕6 号,)、《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0 号)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主板)《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据原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于一九九三年五月十五日发布的《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原天津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于一九九二年七月二十日下发津体改委字〔1992〕45 号文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于一九九三年六月八日设立,于一九九三年六月八日在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的营业执照号码为:企股津总字第 009079 号。
公司的发起人为: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根据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与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于二零零零年十月十日签署的《股权划转协议》,公司的发起人股份已转让予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第三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四条 公司的注册中文名称: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ianjin Capit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Group Company
Limite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 76 号
创业环保大厦 12 层
邮政编码: 300381
电话号码:(8622)23930000
传真号码:(8622)23930100
第六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董事长,董事长是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章程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
自公司章程生效之日起,公司章程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之间、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九条 公司章程对公司及其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有约束力;前述人员均可以依据公司章程提出与公司事宜有关的权利主张。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一条 本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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