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审 计 报 告
大信审字[2026]第 1-01719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2026]第 1-01719 号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集团”)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
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贵集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
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我们独立于贵集团,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守了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财务报表审计的独立性要求。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
1.事项描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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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四)、附注三(二十)、附注三(二十四)、附注三(二十六)、附注三(三十一)、附注五(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附注五(十)长期应收款、附注五(十七)无形资产、附注五(三十六)预计负债、附注(四十三)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贵集团通过订立 PPP 项目合同从特许经营机关获取污水处理、供冷供热、自来水供应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经营权,PPP 项目合同通常包括建设、运营及移交活动。在特许经营权期满后,贵集团需要将有关基础设施移交特许经营机关。在确定该等业务是否属于《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 14 号》规范的 PPP 项目合同时,管理层需要作出判断。同时,贵集团根据 PPP 项
目合同中有关项目运营期间是否满足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条件的规定,分别确认金融资产与无形资产。
PPP 项目建设过程中,贵集团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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