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
10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东方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气”、“本公司”或“公司”)就 2025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10 号)同意注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272,878,203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
股 15.11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23,189,647.33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
用人民币 7,021,741.38 元(含增值税)后公司实际收到的货币资金为人民
币 4,116,167,905.95 元。本次发行费用仅包括保荐承销费,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
用(不含税)6,624,284.32 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116,565,363.01 元。前述募
集 资 金 已 全 部 到 账 , 并 经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验 ,
于 2025 年 4 月 7 日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资金到位情况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211769 号)
和《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5 年 4 月 7 日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验资报
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211770 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根据此次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将以上募集资金陆续下拨给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7 月 21 日将以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289,277,200.00
元、100.00 元拨给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机”)在中国
银行德阳分行泰山北路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129389117366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 日将以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54,641,300.00 元拨给东方电气
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汽轮机”)在中国工商银行德阳东汽支行
开立的账号为 2305373129100059485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 日将以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263,563,800.00 元拨给东方汽轮
机 在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德 阳 庐 山 路 支 行 开 立 的 账 号 为
51050164730400001397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 日将以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160,709,600.00 元拨给东方电气
集团东方锅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锅炉”)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
庐山路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51050164420500001582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项目 金额 备注
募集资金净额 4,116,565,363.01
减:发行费用增值税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