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证券代码:600875 证券简称:东方电气 公告编号:2026-005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十一届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17日发出,会议于2026年3月31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6人,委托出席董事1人,董事张少峰因公无法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孙国君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长罗乾宜主持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聘任王志文为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聘任王志文为公司总法律顾问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志文为公司总法律顾问。
王志文先生简历如下:
王志文先生,1967年2月出生,现任本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大学本科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系热能工程(锅炉)专业并获工学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专业并获法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企业法律顾问。历任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副部长、法律事务部副部长、法务审计部部长、企管与法务部部长、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部长、法务风控部部长。2019年11月至2021年5月任本公司监事;2021年5月至2025年11月任本公司职工监事;2023
年3月至2025年11月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2022年12月至2025年12月任本公司公司治理部部长。2022年12月至2025年12月任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治理部部长;2022年4月起任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2022年12月起任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首席合规官。
表决情况:有效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涉收购标的2025年度业绩实现情况的议案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涉收购标的2025年度业绩实现情况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涉收购标的2025年度业绩实现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东方电气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涉收购标的2025年度业绩实现情况的公告》。
表决情况:有效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有效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东方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东方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东方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方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有效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
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
履 职 情 况 评估 报告 。 具 体 内 容详见公 司 刊 登于 上海证 券交 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有效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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