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形。个人具体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报告期兼职情况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相关内容。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和股东会出席情况
报告期,本人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对各次董事会审议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出席股东会 2 次。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会的次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数
加会议
8 8 0 0 否 2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依照公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决策程序、
议事规则,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功能,协助公司董事会进行专业决策,确保决策的合规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会议类别 报告期内召开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提名委员会 3 3 0
战略委员会 2 2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0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为促进内部审计部门与公司管理层、相关业务部门的有效配合,本人积极听取各方诉求,并参与相关问题的讨论与分析,进行了必要的协调与沟通。年审期间,听取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汇报,并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风险判断、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义务,主要通过参加股东会、出席公司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听取建议、诉求;关注互动平台上投资者的提问,并就相关问题向公司进行核实。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本人在公司履职时间累计 18 天。主要通过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题会议,参加业绩说明会,定期查阅公司经营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并与公司审计部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沟通交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七)其他履职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服务工作,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
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组织参加资本市场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独董履职规范等培训,及时传递监管及行业动态,以便本人更好地履职尽责。报告期内未有任何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况发生。此外,公司还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制度,报告期内为本人及全体董高购买了责任险,以降低独立董事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独立董事
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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