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审慎行使股东会和董事会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相关会议,对审议的事项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何晓行:女,1975 年 4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副教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曾兼职华龙艾迪有限公司(华龙网控股公司)挂职副总,奇数众联(重庆)大数据公司(360 控股公司)副总,360 集团安全研究院高级经理,360 集团高级顾问。现任重庆邮电大学知识产权中心主任,重庆市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自 2021 年 5 月起任公司第十二届、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已按要求向董事会提交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专业判断。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股东会 3 次,审议通过 17 项议案;召开董事会 3 次,
审议通过 53 项议案。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会议召开前认真查阅会议资料,主动向公司了解经营管理情况;会上详细听取议题汇报,深入讨论沟通,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对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会后及时跟踪和监督议案落实情况,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与中小股东权益。本人诚信、勤勉、谨慎、独立地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同意票,未有对相关议案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025 年度出席股东会、董事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会
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议 次数
何晓行 3 3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2025 年共召开 2 次会议,修订《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审阅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听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审阅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考核方案,讨论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认为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同时,在员工薪酬激励方面提出建议,有利于推进上市公司多元化激励渠道的搭建,监督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并依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发挥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作用。
2. 提名委员会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共参加 1 次会议,主要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
要求和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条款进行
修订。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作为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共参加 3 次会议,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
度》,对预计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募投项目进展、计提资产减值等议案进行审议,认为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相关议案均投同意票,未有对相关议案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并就定期报告、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等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自己的独立意见,谨慎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未提议召开股东会、董事会,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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