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北 科:诉讼事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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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4-02-27
股票代码:600878 股票简称:ST北科 编号:2004-008
大连北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04年2月26日,公司收到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大民合初字第116号民事判决书,就我公司与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以下简称“中行辽宁分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详见2003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我公司公告)做出如下判决:
1、判定我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后10日内偿还中行辽宁分行借款本金人民币500万元;2判定我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中行辽宁分行利息(自2000年6月14日起至2001年6月14日止按合同约定的年利率6.435%计付;逾期罚息自2001年6月15日起至本判决生效后第10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日逾期罚息计算标准计付);3、中行辽宁分行对大连北大科技信息有限公司(系我公司子公司)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工业园区的30万平方米的用地在借款本金500万元及利息(按本判决第二项计付标准计付)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4、大连北大企业集团公司对我公司拖欠中行辽宁分行的上述款项中抵押物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案件受理费37,876元由我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北大科技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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