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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05-2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ST北 科: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4-05-29


股票代码:600878 股票简称:*ST北科 编号:2004-025

大连北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二○○三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大连北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5月
28日上午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按程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孙柏祥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提名奚正剑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提名储怡军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吴云飞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财务总监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李纯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总经理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聘请奚正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杨平、吴德裕和甘征求认为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解聘和聘任程序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故对上
述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七、审议关于聘请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恢复上市推荐人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继续聘任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及其
报酬决定的议案;
独立董事杨平、吴德裕和甘征求认为:
1、公司董事会继续聘请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3年度的
审计机构,其程序是合法的、所做决议是有效的。
2、公司2003年度审计费30万元的决定,是公司董事会充分征询了公司监事会
、管理层及主要财务人员对该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情况及审计费用的意见和建议,
并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认真的协商,在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工
作范围和审计费用的金额上,得到双方的确认。
3、公司未与会计师事务所发生除双方约定的审计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
4、未发现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公司审计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或任何有影
响审计独立性的行为,未发现公司及公司人员从该项业务中获取任何不正当利益

5、公司董事会关于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是符
合《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更是充分考虑该所公允的职业操守、认真负责的敬
业精神而做出的决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召开二○○三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拟于2004年6月2
9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1、会议时间:2004年6月29日(星期二)上午9点
2、会议地点: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柏崖厂雁山路17号培训中心。
(二)、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辛念军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孙柏祥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聘请奚正剑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聘请储怡军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5、审议关于杜梅女士辞去公司监事的议案;
6、审议关于聘请陈宏东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7、审议关于通过聘请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恢复上市推荐人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继续聘任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及其
报酬决定的议案;9、审议关于公司2003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2003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11、审议关于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2、审议关于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以上第1议案已由公司2004年2月20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第2、3、4、7、8议
案已有公司2004年5月2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9、10、11议案已由公司2004年4月
1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第5、6议案由公司2003年2月20日召开的监事会审议通过,
第12议案由公司2004年4月15日召开的监事会审议通过。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4年6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四)、会议登记:
1、登记时间:
2004年6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登记地点:大连北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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