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存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为有效防范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存款业务的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特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风险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 公司成立存款风险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公司总裁任组长,公司财务总监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财务部、审计法务部、经营投资部/证券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开展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财务部,财务部为风险处置办公室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财务公司日常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第二条 存款风险处置机构职责:
(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全面负责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财务部、审计法务部、经营投资部/证券部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风险措施,相互协调,共同防范和化解风险。
(三)风险处置办公室实时关注财务公司经营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将存款风险降到最低。
第三条 领导小组作为风险应急处置机构,一旦财务公司发生风险,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
第四条 存款风险的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存款风险的处置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对董事会负责,全面负责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各司其职,协调合作。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三)收集信息,重在防范。风险处置办公室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督促财务公司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关注其经营情况,测试其资金流动性,并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单位或监管部门及时了解信息,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
(四)及早预警,及时处置。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对存款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报告,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化解风险,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将存款风险降到最低。
第二章 信息报告与披露
第五条 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定期或临时向董事会报告。
(一)在将资金存放于财务公司前,应取得并审阅其最近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通过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与财务风险进行评估,出具风险评估报告。
(二)发生存款业务期间,应定期评估财务公司的业务与财务风险,每半年出具一份风险评估报告,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公司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同步披露。
第六条 当财务公司出现异常波动风险时,领导小组应及时向财务公司或监
管机构了解信息,整理分析后形成书面报告递交公司董事会。对存款风险,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第七条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八条 关联交易期间,财务公司如出现本预案第九条规定的任一情形的,公司应当及时履行临时报告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章 风险处置程序
第九条 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期间,财务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风险处置程序,同时及时履行相应的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一)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财务公司业务范围规定的情形;
(二)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 34 条规定的要求;
(三)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四)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五)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占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额比例超过30%;
(六)财务公司的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 1 年以上未偿还;
(七)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八)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30%或连续 3 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10%;
(九)因违法违规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被国家金融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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