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7 17:10:02 股吧网页版
航天电子: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上网)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8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 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

2023 年 6 月,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工作,换届后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成员为董事姜梁先生、独立董事张松岩先生、朱南军先生,召集人为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朱南军先生。

2025 年 5 月,独立董事朱南军先生由于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十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5 年 7 月,胡文华女士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并被补选为公司第十三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董事姜梁先生、独立董事张松岩先生、胡文华女士,召集人为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胡文华女士。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2)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3)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公司 2025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关于会计师关注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关键审计事项的议案;

(7)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8)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0)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的议案;

(11)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2)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4)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2)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在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相关
规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之前,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议并形成了书面意见。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开始审计工作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先后三次采取书面方式督促年审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告又进行了审阅并形成书面意见,决定同意将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提交董事会审核。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执行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其工作细致、认真,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的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公司经营情况进行评价。

3、对聘请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指导情况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24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较好的完成了 2024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作为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所必须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