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28
公告编号:2019-028
证券代码:836681 证券简称:泰嘉电子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陕西泰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亚太(集团)会计律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事务所”)接
受了陕西泰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
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
债表,2018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
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19年6月27日出具了亚会B
审字(2019)2305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依据和理由
如亚会B审字(2019)2305号审计报告所述,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依据和理由如下:
公司2018年度委托采购,产生货款占用资金代理费576.73万元,亚太事务所对委托采购书、货款占用资金代理费协议、银行流水单等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仍对该货款占用资金代理费性质存疑无法确定费用支出的准确性,亦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销售费用及财务报表其他项目作出调整。
二、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2018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无广泛重大影响。
公告编号:2019-028
三、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未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未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亚太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专项报告,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表示理解,董事会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所指出的对公司的影响,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陕西泰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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