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杜 婕
2025 年,作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发表专业意见,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杜婕,女,1955 年 7 月出生,民进会员,博士,中国注册会计
师。曾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九、十、十一届吉林省人大常委,第十二届吉林省政协常委,吉林省商业专科学校教师,吉林大学会计系、经管系教授、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现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省政府参事,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情况
2025 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对董事会审议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股东会、董事会 情况如下:
2025年应出席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股东会出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席次数
20 20 0 0 否 11
(二)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召开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7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参加了全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以及
相关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以 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未行使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 召开临时股东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或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独 立董事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作为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成员,本人持续与内部审
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充分沟通,切实履 行职责和义务。
(五)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情况
并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日,工作内容包
括但不限于前述出席会议、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及到公司现场进行办公、培训等。公司在召开会议前,及时准备会议材料发送给本人,主动沟通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公司积极组织独立董事参加履职培训,本人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2025 年第 5 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2025 年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合规履职培训”,学习了公司提供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相关制度解读专题培训》材料,有效提升了履职能力。公司及董事会为本人开展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有效配合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5 年,公司对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4 年内发生的公
司借款暨关联交易、为所属子公司担保暨关联交易等议案进行了审议,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会批准后执行。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5 年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未发现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侵占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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