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一、前言
1、本报告是公司连续第十八年向社会公开发布企业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本报告的时间范围为 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报告数据以 2025 年度为主,报告中公司运营相关数据披露截止
日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报告披露的组织范围为公司及所属子公
司;
3、本报告经公司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十三届第九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概况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集团”或“公司”)组建于 1993 年,1995 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3,232,150,988 股。
多年来,公司不断发展,形成以建材、地产、医药为主,涉足文旅和金融投资的多元化产业格局,系东北证券第一大股东,持有吉林银行 6.55%的股权。公司在专注经营发展的同时,始终坚守社会责任,忠实履行对股东、客户、员工以及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
2025 年,公司积极履行对国家和社会发展、自然环境和资源等各利益相关方所应承担的责任,创造的每股社会贡献值为 0.28 元(每股社会贡献值的计算主要根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40,411,054.21 元、向国家上缴税费 440,176,366.65 元、向员工支付的薪酬 1,125,545,380.48 元、向银行等债权人支付的借款利息1,368,917,782.54 元,合计 894,228,475.46 元,以公司总股本3,232,150,988 股为基数计算)。
三、2025 年度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一)切实保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
1、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确保“三会”召开及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取消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
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2025 年,共召开股东会 11 次、董事会 20 次,股东会均采用现
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就与中小股东利益密切相关的议案采用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方式,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聘请见证律师对股东会的召开、表决等程序进行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
利。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公司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遵守信息披露各项要求,树立规范运作意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2025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累计披露定期报告 4 份,临时公告 124
份。规范做好内幕信息闭环管理及知情人登记,未发生信息泄密或内幕交易等情形。
3、建立多元沟通机制,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在日常运营中严格遵照执行。公司采取接听电话、上证 e 互动平台、网上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和方式,积极与投资者进行交流,构建顺畅的沟通机制。
4、保护债权人权益,维护公司良好信誉
公司秉持合作共赢理念深化银企协作。一方面,搭建常态化沟通机制,主动、及时向金融机构通报经营状况等关键信息,保障信息传递及时、透明;另一方面,将风险防控与债权保障嵌入重大战略决策前置环节,以制度化安排切实维护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依托长期稳定的互信合作,公司持续巩固与金融机构的战略伙伴关系,构建起银企互利、良性发展的生态格局。
(二)实施组织革新,提升管理效能
2025 年,公司全面推进组织体系重构与人力资源结构优化。通过系统性整合管理架构、压降管理层级、推动业务单元精简,公司总部及建材、地产、医药三大产业板块的组织效能显著提升,管理链条更加扁平高效。公司人员结构持续向“精干、专业、高效”方向优化。同时,公司同步强化核心人才队伍建设,全年引进复合型管理人才 7人,认定高管后备人才 188 名(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 91%),确保组织“瘦身”与能力“强基”协同推进,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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