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客观、公允地出具相关审计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72
人,注册会计师 29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65 人。
2025 年度收入总额为 40,109.58 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
同),审计业务收入为 32,890.8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8,700.69万元。审计 2025 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 129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8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3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与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行政监管措施 2 次、自
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和行业惩戒 0 次。期间有 32 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
行政处罚 2 次、纪律处分 1 次、行业惩戒 1 次(除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 次行政处罚、1 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该所执业期间)。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按照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工作安排,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完善的审计质量管理体系,采取了有效的政策和程序,确保了审计质量,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全面、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时间安排。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合并报表等,全力配合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风险管理等多领域专家,且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建立较完善的信息安全制度并予以执行,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并部署信息安全设备,确保信息安全的有效管理。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等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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