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6-034 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号”)的相关规定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 2025 年 12 月 5 日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9 号》,规定
了:一是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二是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
的会计处理;三是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四是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五是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
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要求而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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