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关于对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及 2024 年度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
事项的影响在 2025 年度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德皓核字[2026]00001247 号
北 京 德 皓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BeijingDehaoInternational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imitedLiabilityPartnership)
关于对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及 2024 年度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
事项的影响在 2025 年度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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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关于对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及 1-4
2024 年度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
事项的影响在 2025 年度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关于对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及2024年度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
事项的影响在2025年度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德皓核字[2026]00001247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集团)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4月27日出具了德皓审字[2026]0000209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德皓内字[2026]0000013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亚泰集团2023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业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中准审字[2024]2100号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准审字[2024]2101号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下简称2023年度审计报告)。亚泰集团2024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业经本所审计,并由本所出具了德皓审字[2025]00001415号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德皓内字[2025]00000113号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下简称2024年度审计报告)。
德皓核字[2026]00001247 号专项说明
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我们对2023及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在本期消除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3年度及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及其影响消除情况
(一)2023年度及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内容
如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段所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五)所述,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亚泰集团
预付账款余额为 1,724,002,063.46 元。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执行了检查相应的资金流水、收付款手续、查阅了合同并比对合同条款、函证及访谈等审计程序,但无法对其中余额为 1,330,020,051.24 元的部分供应商预付款项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而无法判断该等预付款项安排的商业合理性。”
如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段所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注释 5 所述,亚泰集团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
负债表中预付账款的列示金额为 1,256,993,082.54 元。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执行了了解公司的资金管理制度,询问预付资金的原因,检查资金支付的审批,查看凭单、进行函证及访谈等程序,并查阅了相关的合同,同时比对合同条款等,但无法对其中余额为 1,056,758,421.49 元的供应商预付款项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而无法判断该等预付款项安排的商业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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