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6-031 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采用未来适用法,不需要对以往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十三届第九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为规范公司所有持有采矿权的子、分公司采矿权会计核算,确
保财务信息真实、公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建材行业采矿业务经营特点,结合子公司矿山资源开采实际情况,拟对采矿权无形资产摊销方法(不影响弃置费用)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1)适配水泥熟料企业错峰停产经营特点:公司所属子、分公司核心业务包含水泥熟料生产,根据国家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政策要求,需在特定时段开展错峰停产,导致矿山开采产量呈现明显阶段性波动,采矿权对应的矿产资源(石灰石等)经济利益实现与当期实际开采产量直接相关,错峰停产期间开采量大幅下降、资源消耗放缓,正常生产期间开采量回升、资源消耗加快,产量法可精准匹配这一特点,真实反映采矿权价值消耗节奏。
(2)符合配比原则,规避错峰停产带来的核算偏差:现行直线法按固定年限平均摊销,未考虑错峰停产导致的产量大幅波动,错峰停产期间无实际开采却仍计提等额摊销,正常生产期间开采量激增但摊销金额未同步增加,易造成各期间成本、利润核算失真。采用产量法,可使采矿权摊销金额与当期实际开采产量直接挂钩,错峰停产期间摊销减少、正常生产期间摊销增加,合理匹配错峰生产模式下的经营成果与资源消耗,避免成本核算与实际经营脱节。
(3)符合可比性原则:产量法是应对错峰生产的行业主流摊销方式,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冀东水泥、华新水泥等均采用产量法,更具行业可比性。
(4)贴合生产实际:近年来,水泥熟料错峰生产已成为行业常
态化要求,所属公司矿山开采计划需严格配合水泥熟料生产线错峰安排,年度开采量呈现“停产期低、生产期高”的阶段性特征,直线法无法准确反映错峰停产期间采矿权的实际消耗状态。
(5)提升财务信息质量:通过变更摊销方法,使采矿权账面价值、当期成本费用、利润等财务指标更客观、公允,为管理层决策提供更可靠的财务依据。
(6)石灰石矿山首次办理采矿证,有限期限是通过勘探的资源总量按照矿产资源量规模划分标准确定的有效开采年限;续办采矿证有效期限是结合保有资源储量与设计年开采量,计算出来的开采年限。如果实际年开采量低于设计年开采量,导致采矿证到期后,证内资源储量仍有大量未实现开采,届时可正常办理延续,程序上合规。
二、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所有持有采矿权的子、分公司,采矿权无形资产摊销方法由现行的直线法变更为产量法。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采用未来适用法,不需要对以往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经初步测算,2026 年度预计因本次变更影响采矿权摊销费用减少1,063 万元,相应影响利润总额预计增加 1,063 万元,影响净利润预
计增加 1,063 万元(影响金额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为准)。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贴合公司建材采矿业务特点,能够更公允地反映采矿权价值的消耗,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需要对以往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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