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26 18:52:20 股吧网页版
杉杉股份:杉杉股份关于间接控股股东部分持股将被司法处置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7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44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控股股东部分持股将被司法处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将被司法处置的股份为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杉杉控股”)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00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8.00%,占公司总股本的 0.58%。

本次司法处置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将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司法处置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经公司网络查询并与杉杉控股核实,获悉上海金融法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下称“司法执行平台”)发布了《司法处置股
票公告》((2025)沪 74 执 511 号),该公告显示,上海金融法院将于 2025 年 6
月24日在司法执行平台对杉杉控股持有的杉杉股份13,000,000股股票公开进行股票司法处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司法处置股票公告》主要内容

(一)处置标的物:被执行人杉杉控股持有的杉杉股份 13,000,000 股股票(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股票的处置起始单价为竞买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收盘均价的 90%,未超过处置起始单价的竞买出价无效。

(二)竞买人应符合本次处置股票对应的合格投资者条件,且成交后应遵守
上市公司股票减持相关规定,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处置予以整体处置。竞买申报数量为 13,000,000 股,竞买申报
数量对应的保证金为人民币 8,000,000 元。保证金应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19 日 15:30 前支付。

(四)竞买人竞买出价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4 日 9:30 至 11:30、13:00 至
15:30。

本 次 司 法 处 置 的 具 体 情 况 请 详 见 司 法 执 行 平 台 ( 网 址 :
https://sf.uap.sse.com.cn)公示的相关信息。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间接控股股东部分持股将被司法处置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38),上海金融法院将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在司法执行平台对杉杉控股持有的公司 22,159,786 股股票公开进行股票司法处置。

截至 2025 年 5 月 26 日,杉杉控股直接持有公司 72,212,189 股无限售流通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0%。如前述司法处置及本次司法处置全部成交,杉杉控股的持股将降至 37,052,4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4%。

本次司法处置股票预计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造成影响。

本次司法处置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将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司法处置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