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13 17:02:40 股吧网页版
杉杉股份:杉杉股份关于董事持股将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4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52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持股将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杉杉股份”)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宁波中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浙 02执 343 号),获悉公司副董事长郑驹先生持有的公司 1,810,00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被宁波中院裁定强制处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强制执行的基本情况

因申请人中融普惠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被执行人郑驹等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杭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4)杭仲 01 裁字第 1441 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宁波中院依法立案执行,裁定强制处置被执行人郑驹证券账户持有的杉杉股份股票 1,810,000 股。

本次拟被司法强制执行的股份为公司副董事长郑驹先生持有的公司1,810,00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均来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取得,执行方式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强制处置,具体时间区间以最终执行为准。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司法强制执行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督促相关主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