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杉杉股份”)的控股股东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杉杉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下
称“朋泽贸易”,与杉杉集团合称“债务人”)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被浙江省宁波
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下称“鄞州法院”)裁定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2026 年 4 月 21 日,公司收到杉杉集团管理人转发的鄞州法院送达的(2025)
浙 0212 破 12 号之四《民事裁定书》,鄞州法院裁定批准《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和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下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债务人重整程序。
根据重整计划,重整投资人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皖维集团”)将通过直接收购股票以及和保留股票一致行动的安排合计控制债务人持有的 21.88%杉杉股份股票的表决权或与债务人达成一致行动。前述重整计划实施完成后,公司的控制权将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皖维集团,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安徽省国资委”)。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执行司法裁定,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完成以下事项:1、完成经营者集中审查程序;2、债务人将所持 13.5%的杉杉股份股票过户至皖维集团名下,并于前述股票完成过户之当日与皖维集团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将其继续持有的保留股票与皖维集团达成一致行动;3、皖维集团对杉杉股份董事会实施改组;4、其他必要的程序(如
需)。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6 年 4 月 21 日,公司收到杉杉集团管理人转发的鄞州法院送达的(2025)
浙 0212 破 12 号之四《民事裁定书》,鄞州法院裁定批准《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和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债务人重整程序,详见公司于 2026 年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
根据重整计划,重整投资人皖维集团将通过直接收购股票以及和保留股票一致行动的安排合计控制债务人持有的 21.88%杉杉股份股票的表决权或与债务人
达成一致行动(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9 日、2026 年 3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重整的进展公告》)。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皖维集团未直接持有或通过其控制主体间接持有杉杉股份的股份或其表决权。杉杉集团持有杉杉股份 287,012,100 股股票;朋泽贸易持有杉杉股份 205,264,756 股股票;杉杉集团和朋泽贸易合计持有公司 492,276,856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21.88%;杉杉集团的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杉杉控股”)和实际控制人郑永刚先生分别直接持有公司 32,792,203 股股票和655,267 股股票,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1.46%和 0.03%。
本次权益变动后,皖维集团将合计控制杉杉股份 492,276,856 股股份(占杉杉股份总股本的 21.88%)所对应的表决权,其中:皖维集团直接持股 303,670,7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50%;杉杉集团、朋泽贸易拟将其所持杉杉股份剩余合计
188,606,119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8.38%)的全部表决权与皖维集团保持一
致行动。杉杉控股和郑永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不变,杉杉集团、朋泽贸
易与杉杉控股、郑永刚先生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和持有表决权比例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直接收购股票交割后+《一致行动协议》生效)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控制的股份数(股) 控制股份的比例
(股) 例 (股) 例
皖维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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