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600884 杉杉股份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50 人
2025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363 人
2025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54 人
2025 年度业务收入总额(经审计):29.88 亿元
2025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6.01 亿元
2025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 亿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56 家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4 月 24 日、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本次拟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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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事前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满足公司会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且其在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从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建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一) 初步沟通公司 2025 年度预审工作相关事项
2025 年 12 月 25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七次会议,听取年审
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 年预审工作情况的汇报,了解公司 1-9 月整体业绩情况、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年审重点关注事项、后续审计工作安排、审计前重点工作要求等内容,并与年审会计师初步沟通了解预审相关情况。
(二) 沟通公司 2025 年度业绩预告相关事项
2026 年 1 月 27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听取公司
管理层关于 2025 年业绩情况和业绩预告事项的汇报,并就公司经营相关问题向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
(三) 年审过程中重点事项及初步审计意见沟通
2026 年 4 月 23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听取了年
审签字注册会计师关于年审工作的开展情况介绍,及其在年审过程工作中发现的与公司董事会监督财务报告过程的责任相关的、按规定应予沟通的重要事项的汇报,具体包括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关键财务指标、年审过程发现的相关重要事项、确定关键审计事项等;同时,各位委员亦从自身专业领域、从业经验等角度,向年审签字注册会计师就各自关注的年审所涉其他相关事项进行了进一步的沟通,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详细了解。
(四) 审阅年审相关报告,完成年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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