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02
证券代码:839877 证券简称:智通恒大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武汉智通恒大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3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华珍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13,3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7.08%。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18年度向关联方陈华珍租赁房屋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8年拟向关联方陈华珍租赁房屋,预计租赁金额不超过
170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
关联股东陈华珍、陈志伟(与陈华珍为母子关系)、唐静(与陈华珍为婆媳关系)、武汉兴康财税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陈华珍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回避,回避表决股数合计13,200,000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18年度为关联方武汉华康酒业有限
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 年度公司拟为关联方武汉华康酒业有限公司提供运输服
务,预计运费金额不超过400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陈华珍为武汉华康酒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关联股东陈华珍、陈志伟(与陈华珍为母子关系)、唐静(与陈华珍为婆媳关系)、武汉兴康财税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陈华珍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回避,回避表决股数合计13,200,000股。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18年度向关联方武汉华康酒业有限
公司采购酒类商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扩大公司营业收入,壮大公司规模,增强公司实力,2018年度拟向关联方武汉华康酒业有限公司采购酒类商品,预计采购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陈华珍为武汉华康酒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关联股东陈华珍、陈志伟(与陈华珍为母子关系)、唐静(与陈华珍为婆媳关系)、武汉兴康财税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陈华珍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回避,回避表决股数合计13,200,000股。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在 2016 年聘请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
计机构。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执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公司拟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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