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01 17:15:23 股吧网页版
宏发股份: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2


股票代码:600885 公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6-014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 日召开了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制度。

二、《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制度。

三、《关于修订<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公司已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拟根据相关内容修订《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制度。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内部控制,是公司董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
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与效果, 整,提高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
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现。

第九条 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管理层内部 第九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对董事会、管理层控制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和监督评价进行 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和监督评价进行监监督;审阅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 督;审阅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意见。表意见。
第三十八条 如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 第三十八条 如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制有效性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或者指出公 性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或者指出公司非财务报告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公 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司董事会、监事会应当针对所涉及事项作出 计委员会应当针对所涉及事项作出专项说明,专项专项说明,专项说明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 说明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容: (一)所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所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二)该事项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
(二)该事项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的
程度; 意见;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四)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四)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四、审议情况

本次审议的制度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管

理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