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04
华朴农业: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调整公告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调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并于2019年3月13日披露了《四川华朴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为进一步保护挂牌公司异议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调整“《关于四川华朴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承诺函》”中“回购申请有效期限”的内容。原《四川华朴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2019-003)公告中“回购有效期限”为“自华朴农业终止挂牌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转公司做出同意终止挂牌决议后15个转让日止”,现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审慎研究决定,将上述期限调整为“自本公司终止挂牌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转公司做出同意终止挂牌决议后12月内”,同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2019年4月2日重新签署了《关于四川华朴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承诺函》。关于公司拟就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的公告调整如下:
基于公司业务经营、未来发展规划的需要,为更有效的整合公司内外部资源,进一步专注于内部管理水平的提升,提升公司的决策效率,促进公司更好的发展,经审慎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
牌。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9-007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市普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普华)、实际控制人王贵于2019年4月2日分别签署了《关于四川华朴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承诺函》,作出声明与承诺如下:
“作为四川华朴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本人特作出如下承诺:
就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宜有异议的股东,本公司/本人或协调的第三方将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安排如下:
(一)回购对象
1、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审议终止挂牌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同时向公司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股票因本次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6、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7、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利益,本人或本人指定的第三方将与异议股东进一步洽谈,于终止挂牌之日起36个月内,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为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等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具体回购价格及回购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回购有效期限
公告编号:2019-007
异议股东申请股份回购的期限为自本公司终止挂牌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转公司做出同意终止挂牌决议后12月内,为本次申请股份回购申请的有效期限。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若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有效期限内提交其申请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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