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投电力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作为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电力”或“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与中信证券合称“保荐人”)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国投电力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在持续督导期内,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1 号),公司向特定发行对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用于孟底沟水电站项目、卡拉水电站项目。本次实际发行 550,314,465 股,确定的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2.72元。本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6,999,999,994.8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 1,934,258.9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98,065,735.8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002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已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理事会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亿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孟底沟水电站项目 347.22 45.00
2 卡拉水电站项目 171.21 25.00
合计 518.43 70.00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
程序予以置换。
三、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十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
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
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
度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使用该资金。
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本核查意
见出具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未到期金额共计 32 亿元,
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具体情况
如下表所示:
序号 受托机构 产品名称 金额 产品 产品起息日 产品到期日 预期年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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