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马永义)
本人作为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职,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就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马永义,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原二级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兼任永升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03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获管理学博士学位。2025 年 9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为公司决策和战略发展提供建议的能力,工作经历、履职能力、兼职情况、履职年限等均经过董事会提前审核,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性情况自查
经过自查,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
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履职以来,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
自出席,其中现场出席 2 次会议;公司召开 1 次股东会,本人现场出席。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 2025 年履职以来公司董事会审议的 21 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履职以来,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 4 次,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
本人勤勉尽责,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就会议审议议案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其中,年内审计委员会审议议案 6 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议案7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议案2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定期听取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并对内
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执行审计计划,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1 月,在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进场前,本人审阅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等相关资料;4 月,在初步审计意见出具后,本人与立信审计师进行现场沟通,听取了年报审计情况的详细汇报。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本人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同时
通过出席现场股东会的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充分交流和沟通,就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及时向公司核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均积极予以采纳。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本人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 5 天,积极参加公司业
绩说明会、股东会、董事会及任职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与包括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在内的高级管理人员、业务发展部门负责人见面沟通等方式进行现场工作;此外,实地调研了公司在天津的部分项目,包括国投北疆等项目,实地听取管理层汇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重大事项等进行充分了解,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
本人审查了关联交易事项,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发生的关联
交易和 2026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均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情形,董事会未作出针对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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