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作为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电力”或“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与中信证券合称“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就国投电力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国投电
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1号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50,314,465 股,每股发行价格 12.72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6,999,999,994.80 元,
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934,258.9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998,065,735.87 元。(以下简称“境内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2 月 17 日全部到位,缴存至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礼士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0021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236,686,176.74 元,尚未
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4,775,576,687.53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境内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及下属公司已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礼士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春熙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孜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及下属公司已与开户银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六方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余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利息收 手续费
募集资金 入 支出 合计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 0200096819000105834 296,800.00 779.58 0.05 297,579.54
南礼士路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 110902090910008 179,397.83 540.69 - 179,938.52
限公司北京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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