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内蒙古伊利实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
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的履职
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独立董事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由
具备会计专业经验的独立董事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四次会议,具体情况如
下:
序号 召开时间 召开方式 会议名称 会议内容
1 2025 年 2 月 通讯方式 第十一届董事会 审议通过《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2024 年度总结及
13 日 审计委员会会议 2025 年度计划》。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 4 月 现场和通讯 第十一届董事会 3、《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 28 日 相结合 审计委员会会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
5、《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6、《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3 2025 年 8 月 现场方式 第十一届董事会 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7 日 审计委员会会议
4 2025 年 10 通讯方式 第十一届董事会 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月 29 日 审计委员会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进行了讨论和沟通,参与制定了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安排,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进行了评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信永中和”)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职地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在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按照审计工作安排有序地开展审计工作,按时完成了 2025 年度审计工作。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建议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6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6 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工作,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 200 万元;负责公司 202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202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 70 万元。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内部审计年度工作计划,并通过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成果及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报告期,公司审计部圆满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计划,有效发挥了内部审计监督和服务职能。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并审议通过了公司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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