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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众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相法、熊慧、王林彬、姚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刘相法)

作为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始终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审慎履职,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与战略发展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本人刘相法,男,汉族,64 岁,山东大学材料学科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材料液固结构演变与加工)主任。从事铝合金熔体处理与晶种技术、晶种材料与铝合金复合强韧化技术、耐热高性能铝合金新材料等领域的研究与教学工作;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国家 973 等重大课题,获国家技术发明奖 1 项,山东省技术发明一等奖 1 项,山
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 1 项。

报告期内,本人还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1%及以上已发行股份,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是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是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亲自参加会议

15 15 0 0 否 1

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15次董事会、8次股东会,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会议,出席1次股东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坚持规范履职、事前把关的工作方式。针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题,尤其是涉及公司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提前与公司及相关方充分沟通,仔细核对会议材料,力求准确理解议案背景与关键要点。会上,立足自身专业领域,结合公司经营实际,认真参与研讨发言,提出务实建议,以严谨、客观、独立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切实推动公司决策更加科学规范。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制定的各自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行使职权,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本人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和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
应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本人均亲自出席,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3、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情况

本人始终秉持勤勉尽责、客观审慎的态度,对提交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审慎判断,相关议案未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本人认为,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议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二)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了解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同时,本人持续深入学习各项法律法规与监管政策等,强化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履职要求,积极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运行情况。通过定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内部控制执行、风险管理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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