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为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众和”或“公司”)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管理层、财务部工作人员、证券部工作人员、募投项目相关工作人员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明、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5 号),
公司向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7 月 17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
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共计发行 1,375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75,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15,744,103.77元(不含税金额),募集资金净额为 1,359,255,896.23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出具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3)0028 号)。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983,759,134.25 元,
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381,434,784.11 元,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1,365,193,918.36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 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在 2025 年 12 月注销完毕)
包括本报告期利息收入 2,005,154.19 元和支付银行手续费 1,248.33 元。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025 年 11 月,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 年 11 月修订)》,公司已经建立
了完备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和监督程序,对募集资金使用过程进行控制和监督。 公司审计部门每半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审计。通过加强对募集资 金的管理,保障了募集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的规范性,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7 月 24 日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报告期末 账户状
余额 态
乌鲁木齐众航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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